基隆市新聞

行駛基隆港之柴油車未通過排煙檢測 錄影舉發 最高罰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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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為提升空氣品質、維護市民健康,已於今(111)年11日正式實施「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透過車牌辨識系統稽查結果分析,未符合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措施之柴油大客貨車,1111月份共計325輛次,2月份共計195輛次。再次呼籲,未符合管制措施之車輛自11141日起將直接取締告發。

基隆市環保局李昆達科長表示,今年起正式實施「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經由港區車牌辨識系統分析得知,管制措施(管制對象:95930日前出廠之柴油大客貨車) 未符合比例已由142%降至236%,雖有逐月下降的趨勢,但仍再次提醒,未符合者儘速至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完成排煙檢測並取得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

基隆市環保局提醒各位車主,除平時替愛車落實必要的維護保養外,亦可主動至全國各縣市檢測站免費進行排煙檢測並領取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只要出示有效期限內之自主管理標章將可自由通行各縣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目前已完成核定包含:基隆港、臺北港、臺中港及高雄港等;未來預計劃設如:轉運站、學校、醫院等處…)。再次呼籲,11141日正式實施管制後,違規車輛將直接取締告發,若有違規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500元至6萬元罰緩,並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累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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