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新聞

預告訂定「醫療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醫療法人投資限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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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衛部醫字第1111666310號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醫療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

三、「醫療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醫療法人投資限制」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法規草案」項下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二)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電話:(02)85907365
(四)傳真:(02)8590708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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