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報廢財產公開標售案-公務車1輛(113-1)
標售案號:113-1
一、法令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二、標售標的物及數量:報廢公務車1輛。
車號:5755-UX
廠牌:TOYOTA
型式:Camry 2.0E
排氣量:1998cc
出廠年份:2012
三、標售案底價:新臺幣(下同) 2萬元整,投標人之報價,不得低於本案底價。
四、標售案保證金金額:2,000元整(一定金額)。
五、標售方式: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六、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之時間地點:請於本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8日止,在辦公時間內,洽本部秘書處第4科(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委託代理授權書、投標封等招標文件;或至本部網站公告區,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七、收受投標文件之場所地址、時間:
(一)投標截止時間:113年7月8日下午5時前。
(二)投標方式:依本案投標須知填寫投標文件,以掛號函寄或親持送達本部秘書處第4科(地址同上)。
八、開標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訂於113年7月9日下午2時,在本部205會議室辦理開標。
(二)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 1個工作天上午10時,在本部相同地點辦理開標。
(三)開標方式:詳投標須知。
九、決標方式:採總價、最高標及非複數決標。
十、價款繳納期限及繳付方式:得標人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工作天)內,向本部一次繳清全部價款(所繳保證金得抵繳價款)。逾期未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得標,本部除得沒收保證金外,並依序通知次高標人於7日內按最高標價承購及一次繳清價款。
十一、標的物點交期間及方式:本部應於得標人繳清價款後3日內,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其拖運費用並由得標人自行負擔。
十二、投標人於投標前,得洽本案承辦人(黃小姐;電話:02-85906589)預約實地查看標售標的物。
十三、有關本標售案之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衛生福利部報廢財產公開標售案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