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碳費3子法 明年5月試申報、後年正式繳費
環境部於29日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碳費制度三項配套子法,待碳費費率出爐,年底碳費制度正式上路後,將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環境部表示,為讓須繳碳費的排碳大戶,瞭解熟悉碳費申報規則,明年5月先試辦申報碳費、後年正式繳費。
「碳費收費辦法」收費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噸以上電力業、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依照2022年盤查結果,碳費收費對象推估約500廠,共281家公司,其中包含141家上市櫃公司,約涵蓋全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54%。業者須在每年5月底前依前一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繳費。
環境部為鼓勵碳費收費對象(大排放源)帶動非碳費收費對象進行減量,設定收費對象使用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之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之比率為1.2,惟使用減量額度之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事業收費排放量的10%。另外,為肯定業者早期減量努力,也規定非屬高碳洩漏風險之事業,於碳費開徵前三年可使用先期專案減量額度扣除排放量之比率為0.3。此外,為提供非屬高碳洩漏風險產業額外的配套措施,此類產業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國外減量額度,惟扣除上限不得超過收費排放量的5%。
有關碳費制度三項子法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發布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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