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致勞工因故無法到勤處理原則
山陀兒颱風警報雖已解除,但今日(113年10月4日)本市仍有部分道路淹水與土石崩落,導致交通阻塞。
勞工因故無法到勤,因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基隆市政府提醒您,天然災害後勞工因故無法到勤處理原則如下:
- 勞工因天然災害阻塞交通,致勞工延遲到工或無法出勤,請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 天然災害過後,勞工因有事故(如需重建、整理家園等)必須親自處理者,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亦可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 勞工確有以上需求時,希望雇主體恤勞工予以核假,勞雇雙方共體時艱,攜手災後重建與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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