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12年度里鄰守望相助監視器補助作業計畫
基隆市112年度里鄰守望相助監視器補助作業計畫
一、補助對象:基隆市民皆可申請
二、補助規範:
- 里鄰轄區之商店、住戶如遇有各類刑案、火警、亂丟垃圾、製造髒亂或交通事故等,里長及警方需調閱影像時,受補助者應準用「基隆市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辦法」暨「基隆市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設置暨資料應用要點」及相關法律規定提供必要之影像。
- 受補助者負保管責任且不得私用。
- 為確保監視器具有一定清晰度,監視器產品至少具1080P及200萬畫素或以上監視鏡頭之規格。
- 為配合行政院資安政策,請避免購置中國廠牌之監視器(如小米、TP-LINK)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之公司。
- 產品需有保固期限1年以上之保固。
- 監視器鏡頭拍攝方向須為騎樓、道路或公共空間等,不可拍攝私人區域或具有侵犯他人隱私權之疑慮。
三、申請流程:
- 請市民向各區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經區公所、警察分局、里辦公處辦理現場會勘,確認監視器裝設位置及鏡頭拍攝方向後,書面函文通知申請案件是否審核通過。
- 如經審核通過後,請申請人自行尋找廠商或自行裝設,憑購買發票或收據向區公所辦理核銷事宜。
四、補助金額:依實際購置或安裝費用每具監視器補助上限新臺幣2,000元。
五、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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