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新聞

公告「113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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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113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相關事宜。

依據:勞動部113年1月19日勞職授字第1130202337號函(如附件1)。

公告事項:

一、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勞動部依「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如附件2)辦理本選拔活動,敬請本市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優良之事業單位及個人踴躍參選。

二、本選拔活動自即日起至本(113)年3月22日報名截止,由本府擔任初審單位實施推薦或接受自薦(初審意見表如附件3),預於4月26日前完成初審作業,並將推薦決審之參選單位相關資訊送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彙辦。

三、隨文檢附補充說明(含範例)供參(如附件4);又為積極維護勞動權益,建議參選單位得於企業形象之其他具體事蹟加強論述相關優良事蹟(如:勞動條件優於法令規定、提升勞工身心健康措施、工作與生活平衡、中高齡、母性及青少年勞工保護、強化外籍移工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推動ESG永續職場安全健康發展等事項),本府將納為參選單位考評同分時之推薦獲獎評核重點之一。

四、有關各行業之「近3年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統計表,預定於3月5日前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職業安全衛生獎項專頁「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項下,屆時請事業單位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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